下车开门撞人责任划分怎么划分律师

解析:
倘若因乘客开门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如若是因为车辆未能按照规章制度规范停放、或是车辆尚未平稳停下即开启车门所诱发的事故,驾驶员及其打开车门者将必须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针对经营性质的机动车而言,在停车让乘客下车之前以及整个乘客下车的过程中,驾驶员都负有严格保障乘客安全并适时进行警示教育的义务。
如果驾驶员未能尽到上述义务,他将不可避免地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乘客在使用车门时同样具有观察周围环境、注意自身行为安全性的责任。
若因疏忽而不当使用车门、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发生,乘客亦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若有乘客无视驾驶员提出的警告,强行开启车门进而造成意外事件的发生,乘客无疑将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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