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商铺赔偿多少钱律师

解析: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关于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事项的通知和建议:
1.对于40平方米以下的被征收住宅房屋,我们将按照每户每月500元的标准提供搬迁费用补偿;若住宅房屋大于40平方米,则每增加20平方米,额外支付100元作为补偿。
2.在遵守当地政府制定的住房条件下,对于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我们会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2元(城区范围以内)或者每月每平方米6元(城区范围以外)的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费用。
3.如果房屋附属于未经注册记录的建筑或者缺乏合法性认定的建筑物,或者这种临时性的建筑已经超过了法定批准期限,那么我们将根据其修建年份分别给予相应的金钱补偿,具体金额为每平方米残值300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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